客戶是誰?

Analysis Sep 19, 2011

在 TechOrange 的一篇文章 Don Norman: Google 的產品是人,它的使用者是廣告主 中,一開頭的這幾句話「 dConstruct 大會上,設計界的大牛 Don Norman 問了一個問題:Google 是什麼?它賣什麼?」,引起了我的興趣。

Facebook 是社群網站代表之一(好吧,單就會員數而言,已經是世界第三大國的 Facebook,是最大的代表),充分利用媒合的需求,讓廣告主與所有人互為商品,也都是付費方。當然啦,因為隱私問題,導致大家開始不在 Facebook 上留下正確又完整的資訊,讓找到目標群客戶的過程又變得困難,廣告又開始走回頭路,繼續亂槍打鳥。實名制的罪在哪裡?在Facebook 一點都不介意公開用戶的隱私,大方把你出售的計畫裡;在 Google 嘗試著追蹤你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裡;也在 Apple 偷偷記錄你的行蹤裡。

我不認為 Google 的創辦人一開始思考的,就是利用搜尋,歸類出個人的搜尋習慣,或者是搜尋的關鍵字,再把各種目標客群拿來販賣,把這個情況視為商業流程中的自然演化,可能比較恰當。畢竟 Google 是先看到了需求,做出了滿足需求而且有價值的東西,再來就是等待價格化的到來。

隨著裝置不斷演進,使用習慣也不斷改變,媒體在變動、接收終端也在變動,人的角色倒是很自然的就進行了分眾,想要免費使用內容的,變成了商品,願意付錢的尋找著適合的物件。

目前還沒有變動的,應該仍舊是「內容為王」,在這個網路世代,內容隨手可得,好內容就沒這麼容易看到。這是 Google 看到的利基點,其實也是 Apple 一直在做的事情,目的一樣,可實際上的做法與結果大異其趣。

Google 提供給你的是完整、方便、大量的搜尋結果,但 Apple 在做的是,直接給你目標商品。大家都是提供內容,但一個是搜尋(也就是現在很多所謂的資訊聚合),另一個是生產。

所有的廠商、公司、賣家都想做的事情,「在對的時間把對的產品,透過對的方式送到對的人手裡,並且呈現在對的裝置上」。這樣的商業行為,行之有年,而且換個名詞也繼續進行 ── 想辦法找到客戶!付費的有線電視是,社群是,團購也是。

有人提過,Jobs 如果來做搜尋會是怎樣?這問題好玩,Jobs 根本就不會來做搜尋,他會說他給你的就是你想要的,何必搜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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